
南都短评云南炒股配资公司
“一泡尿”赔企业220万,不文明消费休想“免单”
今年3月,一则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引发舆论广泛关注。9月12日云南炒股配资公司,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唐某、吴某及其二人的父母,向海底捞方面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其中,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两名17岁的未成年人在火锅店朝火锅内小便,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的底线被当众践踏,消费者生气、恶心,商家也遭受了无妄之灾。想要把“这泡尿”彻底清理干净,企业不仅需要在“物理层面”对锅具和餐具更换、消毒,其对消费者带来的心理伤害、健康安全风险和企业商誉受损,更需要企业“下血本”进行挽回。当时,海底捞对涉事门店4109单顾客进行“退一赔十”的补偿,恐怕也是近年来餐饮行业极其罕见的一次高额赔偿。
一泡撒在火锅里的尿,为社会风气和企业经营带来的恶劣影响,绝不是企业换餐具、退餐费,涉事人再赔点钱就能消除的。涉事者向餐厅火锅小便甚至传播相关视频,严重缺乏素养、无视道德底线,被警方行政拘留是第一个教训。而企业提起民事诉讼,侵权者要为不文明消费行为付出相应代价,则是第二个教训。同一个恶劣行为,于公、于私付出两个代价,也绝不冲突。
展开剩余78%值得注意的是,第二个教训里,220万元的赔偿到底怎么算出来的?其中不仅包含企业对相应时段消费者的全额退款、餐具损耗和消毒等可计算的费用,法院还认为,该侵权行为的负面影响具有持续性,短期内仍会造成企业经营收入减少。也就是说,难以量化的、无形的后续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此次也被考虑在赔偿之内,司法实践切实看到了企业经营的软肋、痛点,并在合理范围内给出支持。面对不文明消费行为,这笔账没有被“拉偏架”、糊涂带过,而是公平公正、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司法实践保护营商环境,可见此次判决有着严肃的示范作用。
就两名涉事者及其监护人而言,也要吃透这记教训。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不仅涉事者要付出代价,负有教育和监护责任的父母也必然要实打实地对此负责。这220万元赔偿,不只是要求少年学会做人、父母学会育人的“学费”,也同样是法律对消费者不文明消费行为敲响的一记警钟。勿以恶小而为之,而朝着火锅小便更是将“小恶”发挥到了极致。自恃“顾客就是上帝”,疯狂试探商家的底线,故意恶心商家、恶心公众并以此为乐,这样的扭曲心理也必须被及时打住。商家也是有尊严的,健康的消费环境不允许这样的消费行为,法律更是不允许。
今年年初引发热议的两名未成年人在海底捞火锅小便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根据人民日报,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此事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两名未成年唐某、吴某及其父母在指定报刊上赔礼道歉,同时赔偿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合计赔偿220万元。
南都·湾财社此前曾报道,今年3月,有消费者在海底捞门店的火锅里撒尿的视频在社交平台上流传。对此,上海警方通报称,经警方调查,今年2月24日凌晨,外省市来沪人员唐某(男、17岁)、吴某(男、17岁)等人进入该火锅店包间内用餐,唐某、吴某两人醉酒后分别站上餐台向火锅内小便,吴某还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网上。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唐某、吴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海底捞本打算息事宁人。3月8日,海底捞表示,“针对恶意传播者,我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鉴于涉事者为未成年人,企业呼吁避免对其个人及家庭进行不当传播或攻击,给他们一个接受教训与成长的机会”。海底捞进一步表示,涉事门店已将门店锅具、餐具(含筷子)全部进行更换,环境卫生按照搬家式清洁消毒。后续也将提升包间服务方式。
不过此举引发舆论不满。3月9日,海底捞改口称,将要起诉两名涉事人员。3月12日,海底捞再次公开回应,表示事发时其并不知情,“愧对消费者的信任”,将全额退还期间到涉事门店消费的顾客餐费,并额外给予10倍赔偿,涉及订单共计4109单。同时,海底捞透露,3月10日,海底捞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坚决依法追究涉案的两名男子相关责任。
根据最新消息,海底捞及关联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涉案两名男子及其各自父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共计15万元,赔偿经营损失、商誉损失共计2300万元及维权开支10万元,承担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0.93万元。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唐某、吴某共同故意实施向火锅内小便的行为,在清楚知晓视频公开后可能产生的网络传播效应及负面社会影响的情况下,仍积极追求或放任相应视频公开传播,主观上均有过错,构成对财产以及以侮辱方式对名誉的共同侵权。侵权行为造成涉事包间内餐具及就餐环境污染,给公众造成强烈的观感不适,涉事门店采取全店餐具换新、整店清洗消毒的处理方式,并未超过必要限度,合理费用支出属于财产侵权损失。
法院认为,针对自事发起,海底捞方面对到涉事门店完成餐具换新、清洗消毒期间的堂食消费者,予以全额退款,既是对消费者的合理补偿,也是对自身受损商誉的补救,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属于合理损失范畴。但十倍价款补偿与侵权行为之间欠缺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属企业自主作出的商业决策,法院难予支持。侵权行为的负面影响具有持续性,短期内仍会造成企业经营收入减少,此亦属合理损失范畴。
法院认为,唐某、吴某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综合案情,两人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具备认知能力,知晓赔礼道歉的责任内容和法律意义,承担赔礼道歉责任并未超出其承受能力,反而能促使其充分反省,两人一起亦表示同意赔礼道歉。唐某、吴某各自父母对未成年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两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基于此,法院确定6被告承担赔礼道歉责任。经济损失赔偿方面,依法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两名未成人年及其父母在指定报刊上赔礼道歉,同时赔偿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两名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其各自父母赔偿。
9月12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联系海底捞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对方表示,对此事暂无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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